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发帖称,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开元名居,要向购房者收取二次诚信金。诚信金到底是什么?开发商收取二次诚信金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购房者缴纳的诚信金将来还能退还吗?近日,记者联系了市住房办和开元名居的开发商,请他们就网友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1网友反映:购经适房,要缴二次诚信金
近日,洛阳网《百姓呼声》有网友发帖说,他在申购经济适用房开元名居项目时,先缴纳了30080元诚信金,近日又被通知还需缴纳40000元的二次诚信金。该网友提出疑问:诚信金是什么?开元名居开发商收取两次诚信金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帖子发出后,引发了众多网友关注。网友“123”跟帖说:“经济适用房是党和政府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程,开发商在实施过程中理应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把好事办好。”网友“21”说:“以这种方式让低收入者缴钱,确实让其感到困难。”
据申购开元名居的周女士称,几天前,她收到开元名居开发商洛阳稳鑫置业的缴款通知,该通知要求申购者12月26日前必须缴纳二次诚信金。“二次诚信金的缴纳是否符合规定?二次诚信金能不能抵房款?26日之前缴不了4万元怎么办?”周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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