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的最终目的,是让更多的群众真正享受到创建的成果。为此,市委书记毛万春强调,我市创建要突出五方面要求:为民、持续、统筹、同心、务实。为促使“福民、惠民、利民”理念落到实处,“民生、民利、民意”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即日起,本报推出“持续创建大家谈”、“持续创建看新规”等栏目,让大家集思广益,更好地助推我市创建工作,努力将文明城市品质提升到新的更高水平。
-开栏语
创建贵在持续。为把洛阳打造成为最干净、最有序的城市,让洛阳真正成为宜居城市,我市近期出台了3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分别是《洛阳市城区居民区卫生管理办法》、《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洛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若干规定》。除前者于今年10月底正式施行外,另两部法规都将于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
这3部法规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也将让我市“持续创建”走上法制化轨道。为了便于市民了解这3部法规,本报今起开设专栏,对上述法规进行解读。
进入冬季,很多人都会对瑞雪翘首以待。但在给人们带来快乐的同时,大雪也会带来一个问题:门前雪,谁来扫?
市政府每年雪后临时发布的“扫雪令”,虽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这种“小题大做”并非长效机制。新年元旦即将实施的《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这一问题予以明确。
门前雪成了问题
西工区某企业退休职工李先生说,20世纪90年代,市区只要出现积雪,用不着谁来下通知,各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会行动起来,组织人力物力出门扫雪;普通群众也会自发组织起来,拿着扫帚、铁锨、簸箕,走上街头清扫积雪。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这一幕逐渐成了美好的回忆。近些年,每逢下雪,一些公共场所都会出现积雪无人清扫的情况。为解决这一问题,市政府临时发布“扫雪令”,动员社会各界上街扫雪。
李先生说,“扫雪令”虽然能解燃眉之急,但这么一件小事需要政府临时发布政令,总让人觉得很不是滋味。况且,这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划分区片定责任
《条例》明确了市容环境的卫生责任区,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卫生区要“保持市容整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遇有降雪结冰,及时清除冰雪”。
据市城管环卫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配合《条例》的实施,结合以前的经验和办法,他们在各县(市)区划分了详细的卫生责任区,并明确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这些责任区和责任人,不仅应履行市容环境卫生保洁责任,还应当执行县(市)区政府确定的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条例》同时规定,对危害环境卫生的行为,责任人“应予劝阻、制止和举报”。
这名负责人介绍,除了专职的环卫队伍外,各企事业单位的后勤部门、各住宅区的物业以及广大市民,共同担负起了维护市容环境的责任。“自扫门前雪”已经由道德风尚上升为明确的法定义务,成为提升城市文明水准的重要亮点之一。(记者 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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