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洛阳市商务局获悉,省商务厅等8部门近日印发了《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购买新车最高补贴1.6万元。
记者12日从洛阳市商务局获悉,省商务厅等8部门近日印发了《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购买新车最高补贴1.6万元。
此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对象包含哪些?补贴如何申请?洛报融媒记者进行了采访。
补贴对象
《实施细则》明确,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含当日),按照“每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买一辆新乘用车可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登记上牌非营运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补贴标准
本次按购车价格分档给予补贴,具体来说:购车价格6万元(含,下同)至10万元(不含,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4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6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如何申请
拟申请汽车置换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今年9月20日9时至2025年1月5日22时前,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汽车置换补贴专区,向补贴受理地进行申报。
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对象为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购买新车、申请补贴须为同一人,转让旧车、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要求。
特别提醒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同一辆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此前针对汽车报废更新,按照国家政策规定,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分别补贴2万元、1.5万元。消费者通过商务部的全国统一系统申报,截至目前,洛阳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量达6799份。
洛阳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洛阳将以汽车报废更新行动、汽车置换更新行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行动等为抓手,鼓励各经营主体开展汽车消费补贴等促消费活动,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补贴和叠加优惠让利活动,深挖汽车等大宗消费潜力,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贾臻 通讯员 乔安新 李倩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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