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联系着千家万户,是关系居民生活质量的“关键小事”。近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检查〈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召开执法检查协调会,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县(区)联动执法检查。
物业管理服务联系着千家万户,是关系居民生活质量的“关键小事”。近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检查〈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召开执法检查协调会,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县(区)联动执法检查。
去年,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洛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台了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和业主组织、前期物业、物业服务与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条例》施行近一年来成效如何?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满不满意?物业管理还有哪些提升空间?”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贯通立法监督工作,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监督作用,加强法规实施后监督,深入查找问题不足,狠抓整改落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焦点难点问题。
突出九项检查重点
根据《方案》,本次执法检查在全面了解《条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突出以下重点内容:《条例》学习宣传和教育普及情况;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落实情况;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规范运营情况,如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共收益管理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运作及履职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和管理情况;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改善情况,包括基本物业服务的提供、改造整治计划的实施等;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情况;推进《条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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