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条例》明确立法保护对象、规划管理职责,严明禁止行为和处罚标准等。
传承——支持大众参与保护传承利用工作
《条例》还对推动关圣文化传承和文旅融合作出系列规定。
洛阳将支持关林保护管理机构和关公信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关圣文化传承活动,为其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和经费资助。关林保护管理机构还将制定关圣文化保护传承计划,开展关圣文化传承、展示、展演、研究等活动,培养、推荐关公信俗代表性传承人。
此外,《条例》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技术支持、文艺创作、开发相关文创产品和旅游项目等方式,参与关林保护管理、关圣文化传承利用工作。
下一步,洛阳将推动关林保护管理机构等采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等创新文物展示方式,开展教育教学研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同时,培育发展关林旅游产业,建设关林文化旅游片区和各类关圣文化展示载体、平台。(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雅君 文/图 通讯员 张艳艳 王思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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