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务人去世后,债权人可向该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继续主张债权。如果债权人去世,是否就能“人死债销”?债务人就不用还钱了吗?近日,记者从嵩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务人去世后,债权人可向该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继续主张债权。如果债权人去世,是否就能“人死债销”?债务人就不用还钱了吗?近日,记者从嵩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
2019年12月29日,嵩县车村镇的老李(化名)向老王(化名)借款4万元,之后,老李一直不还钱。老王多次催要,但老李一直搪塞拖延。2024年3月,老王突发疾病去世,其儿子小王(化名)又多次向老李催要借款,但老李始终不还。
为了要到钱,老王的妻子、女儿和小王等第一顺位继承人将老李诉至嵩县人民法院,要求老李还钱。
面对法官,老李提出疑问:“我是向老王借的钱,我认;小王不是借给我钱的人,他能否要这笔钱呢?”
案件被受理后,老王的妻子、女儿均委托小王参加诉讼,承办法官组织小王与老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向老李释明:在债权人去世后,他仍需向其继承人偿还借款,希望他能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经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老李同意还款,但表示偿付能力有限,希望能够分期付款。小王同意了老李分期还款的请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得以化解。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及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作为遗产的债权属于财产权利的一种,可依法继承。”法官介绍,因此,债权人死亡,并不意味着债权债务关系解除,债务人依旧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本案中,债权人老王去世后留下的4万元债权属于财物性质的遗产,3名原告作为其法定继承人可依法继承,有权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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