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洛阳市住建局召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推进会,总结全市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情况,介绍下一步加装电梯工作推进计划,截至6月底,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累计登记并发放合格证301台。
加装电梯有何政策支持?
解读:据洛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洛阳采用财政补贴、简化审批程序、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多种方式,支持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高效开展。
在财政补贴方面,加装电梯在《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适用时限之内的,按规定比例实施财政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台。《申领办法》到期后实施加装电梯的,地面四层及四层以上非单一产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8万元/台的固定标准实施财政补贴。
在简化审批程序方面,支持登录“河南政务网”——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免费在线办理。同时在各城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受理、审查、办理、出证及业务咨询等。
在公积金提取方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已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增设电梯备案登记,并已和施工建设单位签订加装电梯(分摊费用)协议且已支付加装电梯建设安装费用即可申请提取,提取前应注意四种限制提取情形。
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计算可提取额度?
解读:洛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提取条件的业主,可以凭有效申办材料,自签订加装电梯协议之日起,五年内一次性集中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能超过个人分摊部分的金额,且应扣除财政补贴金额。
举例来讲李先生家住西工区,其参与了加装电梯项目,且已向施工建设单位支付3万元分摊费用,那么李先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已支付的3万元分摊费用减去财政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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