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面向洛阳各粮食收购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关于规范2023年夏粮收购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进一步规范洛阳市夏粮收购环节市场经营行为,防止各类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行为发生。
今日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面向洛阳各粮食收购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关于规范2023年夏粮收购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进一步规范洛阳市夏粮收购环节市场经营行为,防止各类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行为发生。
各粮食收购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增强主体意识,加强自律行为,积极维护良好的粮食市场秩序。
各粮食收购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最低保护收购价格政策,在显著位置公示、告知粮食收购价格,依法依规明码标价,价格若有变动应及时更新公示调整后的收购价格。对于粮食购销领域不明码标价、不按质论价、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各粮食收购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用于贸易结算并列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在用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在粮食收购、销售和加工的过程中,不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得伪造数据,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未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在收购粮食过程中,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不得利用不正当价格竞争手段扰乱粮食市场经营秩序。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有关粮食收购经营者及单位应高度重视,自觉纠正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共同维护粮食购销领域的市场秩序。
据悉,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夏粮收购的检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市场监管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粮食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孙怀真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