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重庆来洛阳做生意的谭先生,来到洛阳市公安局涧西分局珠江路派出所珠江社区警务室,按规定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也明确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翟晓瑜说,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及时到公安机关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仅是为了公安机关掌握流动人口的具体情况,更有利于维护辖区社会安全。
社会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每个社会成员切身利益,也事关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对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洛阳警方常态化开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房屋排查登记等工作,通过发动社区张贴通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居民积极配合,主动进行登记,有效提高了出租人和租户的安全责任意识,最大限度消除了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洛阳市以“三零”创建为牵引,以“四官”服务、“三清两建”“六防六促”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多措并举,把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治”并进开展平安创建,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使平安洛阳底色更足、群众幸福成色更浓。
辖区居民到社区警务室体验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国家安全看似离我们很远,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像按规定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一样,不携带违禁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学习掌握消防知识、遵守交通规则等日常行为,也都事关社会安全。”翟晓瑜说,从个人做起,做好身边事关安全的小事,就是维护社会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宋健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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