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第三季度消费维权分析报告。第三季度,全市12315三级执法网络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83378起,其中受理咨询58652起;受理投诉17781起,其中商品消费类投诉10668起,服务消费类投诉7113起,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6.82万元;受理举报6945起,案值276.79万元。
16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第三季度消费维权分析报告。第三季度,全市12315三级执法网络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83378起,其中受理咨询58652起;受理投诉17781起,其中商品消费类投诉10668起,服务消费类投诉7113起,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6.82万元;受理举报6945起,案值276.79万元。
具体来说,受理商品消费类投诉共10668件,占投诉总量的60%。一般食品的质量及价格、药品质量、交通工具的售后纠纷位居商品消费类投诉前三位,主要集中在商家销售的商品质量问题及价格不合理,过期食品问题,食品价格过高,汽车商家不按约定提车等合同方面问题以及4S店售后时出现问题,服装鞋帽的质量问题等方面。
服务消费类投诉7113件,占投诉总量的40%。商品销售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电信服务位居服务消费类投诉前三位,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洗浴行业办卡后商家关门跑路及服务态度方面问题,餐饮住宿行业中餐饮店、宾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及宣传与实际不符问题,家用电器售后维修服务不到位,宽带网络售后服务差等问题。
受理群众举报6945件,案值276.79万元,从举报违法主体来看,个体工商户和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群众举报主要对象。从其违法性质来看,广告违法行为(虚假宣传)、食品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举报数量最多,分别占63.38%、8.11%、6.26%,从受理情况来看,广告违法行为的举报居举报类问题首位。
下一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假冒伪劣、侵害食品安全、无照经营、侵犯消费者权益、虚假广告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岚 文/图 通讯员 李二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