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多层次职工医疗互助体系,加大职工医疗救助力度,减轻职工因病住院治疗经济负担,进一步提升广大职工获得感、幸福感。8月8日,洛阳市总工会印发了《洛阳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医疗互助保障项目正式启动!
为建立健全多层次职工医疗互助体系,加大职工医疗救助力度,减轻职工因病住院治疗经济负担,进一步提升广大职工获得感、幸福感。8月8日,洛阳市总工会印发了《洛阳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医疗互助保障项目正式启动!
本次推出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包括住院保障和门诊重疾保障两部分,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费用,每人年度累计最高可给付10万元保障金,补助比例最高可达90%!
参保对象
已参加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的在职工会会员,需由所在单位工会集体组织参保。
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60元(个人缴纳20元,单位或单位工会补贴20元,地方总工会补贴20元),保障期限一年,每人限缴一份。
保障内容
住院医疗每人年度累计最高保障金10万元,单次住院个人自付部分按照三级医院扣除不同起付线后,相应比例补助。重特大疾病门诊根据纳入职工医保的门诊重特大疾病共26种,每人年度累计最高保障金5000元,单次补助比例为50%。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63343628、63340930
附件下载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洛阳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细则(试行)》《洛阳市职工互助保障投保人明细表》
内含《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病种》《洛阳市职工互助保障投保人明细表》《洛阳市职工互助保障缴费通知书》《洛阳市职工互助保障金领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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