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停车秩序的好坏,直接反映出城市文明建设水平的高低。日前,记者从洛阳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推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我市印发《洛阳市城市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将从“推动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等10个方面,对城市区停车秩序进行整治提升。
五、鼓励停车换乘绿色交通方式
在中心城区外围的公交枢纽、轨道交通站点规划建设公益性停车设施,引导汽车驾乘者换乘公共交通进入中心城区。加强城市地铁等公共交通站点的自行车停放管理和人行道环境建设,规范停车秩序,引导绿色出行。
六、综合治理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利用居住区空地、地下空间、立交桥下等闲置地段开发泊位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立体停车设施。优化居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条件下,利用周边路段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放需求。
七、科学治理学校周边道路停车问题
针对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鼓励学校利用地下空间、操场等空地设置临时停靠通道,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推行护学岗、校家合作等模式,由交通志愿者、值班家长或保安开车门接送学生。
八、推进共享电动车规范管理
加大城市区共享电动车监管力度,提高车辆头盔配备率,推进号牌更换和维修工作。
九、优化重点部位静态交通
对农贸市场、医院、大型商超、写字楼、公园景点等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加大停车设施供给;推行进出口独立设置、车流单向通行、增设临时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内外部交通循环。
十、加强停车秩序执法
建立健全执法联勤联动机制,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违停行为;加强对妨碍交通的临时停车行为执法;做好物业小区停车秩序整治;规范机动车销售企业、洗车行业和维修行业车辆停放,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企业进行联合处罚;抓好门店、商铺等“门前三包”范围车辆规范停车工作;督促挖掘机、装载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大型货运车辆、公交车规范停放;依法依规处理“僵尸车辆”。(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牛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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