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代是中华民族第一个全国性的“大一统”王朝。夏王朝已形成凌驾于“万国”诸侯之上的中央统治集团。那么,夏王朝属于什么样的政治体制?夏王朝的国家结构如何?这是正确认识中国早期国家性质的重要问题。
夏代是中华民族第一个全国性的“大一统”王朝。夏王朝已形成凌驾于“万国”诸侯之上的中央统治集团。那么,夏王朝属于什么样的政治体制?夏王朝的国家结构如何?这是正确认识中国早期国家性质的重要问题。
夏代的政权与国家政体
中国古代先民常聚族而居。夏商周时期,各方国部族多以血缘宗亲为纽带,共同居住和生活。夏代初年,夏族已形成以姒(sì)姓宗亲为核心的政治集团。这就决定了夏代的国家政体,应是以姒姓夏族集团为核心的方国部族联盟制度。
国王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
夏禹“合诸侯于涂山”,“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姓姒氏”。夏禹传子,“天下为家”,开启了中国王位世袭专制的新时代。
夏代国王既是夏部族的首领,也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夏代的王权不仅体现在夏王是国家重大决策的制定者,而且表现在这些决策制定后,从朝中官员、地方诸侯到全国百姓,都必须无条件地贯彻执行。凡国王的重大决策,朝中官员和地方诸侯“用命,赏于祖”;若“不用命”,则“戮于社”。一般平民若违犯法令,更是要受到惩罚的。
姒姓夏族是夏朝统治集团的核心骨干
夏王朝建立后不断分封同姓贵族。《史记·夏本纪》载:“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这12个部族都是由夏禹后裔,即姒姓部族分化出来“以国为姓”的政治共同体。这样,以血缘宗族为纽带的姒姓夏族集团,便成为夏代政权的核心骨干力量。
方国诸侯是夏王朝统治的政治基础
夏商时期的方国诸侯,大都是聚族而居的血缘宗族集团。《战国策·齐策四》说:“古大禹之时,诸侯万国。”所谓“诸侯万国”乃极言邦国众多之语,不必实究其具体数量。夏代的“诸侯万国”,如有虞氏、有过氏、有易氏、有仍氏、昆吾氏、防风氏等,就是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方国部族。
据《左传·哀公元年》记载,少康曾任有仍氏“牧正”。他“逃奔有虞,为之庖正”,居住在“伦”邑,“有田一成,有众一旅”。杜预注:“牧正,牧官之长。方十里为成,五百人为旅。”杨伯峻注:“庖正,为有虞酋长掌管饮食之官。”“伦”邑在今山东省济宁市境内。“旅”是军事编制单位。这说明有仍氏和有虞氏都属于独立的政治实体,拥有各自的职官和军队。
各方国诸侯对夏王朝的义务:第一,必须要效忠夏王朝,包括按时参加夏王召集的盟会和定期朝觐夏王;第二,要对夏王朝贡献方物;第三,有随从夏王朝参加征伐战争的义务。
由此可见,夏代的方国诸侯虽然均属独立的政治实体,拥有各自的职官和军队。但在政治上必须效忠夏王朝,在经济上必须向夏王朝缴纳贡赋,在军事上必须听从夏王朝的征召和指挥。这样,夏王朝就形成一个以夏王为世袭首领、以姒姓夏族集团为核心骨干和以方国诸侯为政治基础的联邦制国家政体。
夏代的国家机构
夏代是否形成了国家政权,关键在于当时是否形成了一套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国家机构。夏代的国家机构,在古文献里屡见记载。
政权机构
夏王朝设置的各种职官,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礼记·明堂位》载:“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
夏代中央王朝设有许多专门职官。《左传·定公元年》载:“薛之皇祖,居薛,以为夏车正。”“夏车正”是夏朝主管制造车辆的长官。《吕氏春秋·先识览》载:“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夏太史令”是记录国家大事和掌管国家图书典籍的长官。周人的先祖“不窋”,曾任夏王朝主管农业的“稷官”。
军事制度
夏朝实行“军政合一”的军事制度。商周金文中的“王”字,本像斧钺形。“王”的本义就是军事总指挥。《墨子·非攻下》记载:“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国王是全国最高的军事统帅,凡重大战事都要亲自率军出征。
刑罚和监狱
刑罚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也是维护国家政权的强制性工具。《汉书·刑法志》载:“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者,以俗薄于唐虞也。”这说明夏代已有实施“肉刑”的法律制度。《尚书·甘誓》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这是夏代对诸侯进行奖赏和处罚的例子。由此可见夏代刑罚的严酷程度。
夏代设有监狱,来囚禁罪犯。今本《竹书纪年》说,帝芬“三十三年,作圜土”。《史记·夏本纪》说,夏桀“乃召汤而囚之于夏台”。《索隐》载:“夏台,狱名。”“圜土”“夏台”都是夏代监狱的名称。
刑罚和监狱都是阶级社会里,国家政权必须具备的政治工具。夏代刑罚和监狱的设置,是夏代文明国家形成的重要体现。
夏朝的贡赋制度
中国古代王朝的贡赋制度,“自虞夏时,贡赋备矣”。所谓“贡赋”就是百姓和方国诸侯向中央王朝缴纳的赋税。征收贡赋是夏王朝保障财政收入的重要举措。
《左传·哀公十七年》记载:“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玉”“帛”都是夏商周时期的实物货币。因此,“玉”“帛”就成为各诸侯国向中央王朝缴纳的贡品。《左传·宣公三年》所谓“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其中“贡金九牧”就是要各州政府向中央王朝缴纳的青铜贡品。
《孟子·滕文公上》载:“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所谓“五十而贡”是说夏代国家分给每户农民耕种“五十”亩土地,每年要缴纳五亩土地的收获。《国语·周语下》说:“《夏书》有之曰:‘关石和钧,王府则有’。”韦昭曰:“《夏书》,逸书也。关,门关之征也。石,今之斛也。言征赋调均,则王之赋藏常有也。”“石”是量制单位,“钧”是衡制单位。这说明夏代已开始用“石”和“钧”等衡量器具来征收赋税了。
由此可见,夏代已经初步确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贡赋制度,这对巩固“大一统”的国家政权具有重要意义。
夏王朝开启了中华文明的新纪元。什么是“王朝”?《三字经》说:“禹传启,家天下。”所谓“王朝”就是“家天下”。用现在的话讲,“王朝”就是以血缘家族集团为核心世代相传的国家政权。“王朝”政治从夏朝初年沿袭至清代末年(公元前2070年—公元1911年),构成了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的主流。这就形成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的基本特征。(蔡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