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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民同招”!洛阳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21.07.30 18:47

  7月30日,市教育局公布全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今年,洛阳将坚持“公民同招”,按照全市统一报名平台、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方式等原则,分批开展录取工作。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方案,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招生录取工作须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

  该负责人表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选择1所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上操作确有困难的市民,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现场报名。报名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已被直升录取和直接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再参与公办学校学位安排。

  对承担有公办学校入学任务的民办学校,按照原有协议承接免试就近入学的生源。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具有该小学6年连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按直升进入初中部。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直升人数超过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要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直升完成后计划仍有空余的,可接受招生区域内其他学生报名;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仍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今年,我市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洛阳市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洛阳市小学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洛阳市户籍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

  按照计划,8月5日8:00至8月10日18:00为网上信息采集。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居住证、务工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8月5日至11日各学校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未能通过审核的学生,其监护人须在8月11日前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验。

  8月12日至17日,将实施电脑派位及录取。其间,我市将公布学校报名情况,举行现场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并安排组织学生到校报到等工作。

  今年我市电脑派位工作将举行现场直播,并邀请家长代表、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算机专家、新闻媒体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8月18日至8月20日,已在招生平台报名并经通过资格审核、未被任何学校录取,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自行联系未录满的民办学校进行补录。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自愿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辖区内公办学校。(洛报融媒记者 孟山)

[ 责任编辑:马佳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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