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洛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4月1日,洛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洛龙区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张智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21年2月9日下午,张智军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石材经销商杜某某一箱五粮液白酒和两条中华香烟。2021年3月19日,张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物品予以收缴。
●孟津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秦振会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20年10月7日至8日、10月9日至11日、11月28日至12月1日,秦振会先后多次驾驶豫CLN538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共行驶178公里,违反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2021年1月22日,秦振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予以收缴。
●栾川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中队一分队临时负责人张朝阳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2020年11月13日,张朝阳在处理户外广告设置问题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徐某某两条苏烟;2020年11月24日晚,张朝阳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徐某某安排的宴请和足浴。2021年3月3日,张朝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物品和资金予以收缴。
洛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缺失,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不收手、踩红线,全市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今年清明节期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精准监督、严肃问责,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洛报融媒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时永坡 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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