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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快速路上发生轻微事故 不按规定撤离将被处罚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20.11.07 09:05

早高峰,交警在隧道入口处指挥交通

       节假日或上下班高峰期,我市部分城市快速路不时出现局部通行不畅的现象,在王城大道快速路隋唐园立交隧道内尤为明显。管理部门分析认为,这跟部分市民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不当、部分车辆交通违法等原因有关。

  随着车流量逐渐增大,目前,市交警部门正采取多项措施解决城市快速路通行不畅的问题,同时也提醒市民,在快速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如不按规定撤离,将被处罚。

  发生轻微事故后两车不撤离,导致车辆排长队

  10月19日8时11分,正值交通早高峰,王城大道快速路隋唐园立交的西隧道由北向南入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轿车追尾。不到2分钟,王城大道由北向南方向的车辆就排起了长队。

  市交警支队指挥控制中心民警第一时间发现后,马上通过监控辨认出相关车辆的号牌,然后通过122报警台电话联系车主。在电话里,民警确认这起事故“人未伤、车能动、有保险、责任明”,符合相关法规中关于事故快速处理的规定,于是要求司机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路旁等候处理。

  然而,两车驾驶员不但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拍照固定现场证据,反而相互指责,站在车流中打电话,坚持要在现场分清责任,等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场,这才造成了此次拥堵。

  发生轻微事故不按规定撤离,将被依法处罚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隧道内通行不畅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城市快速路的隧道内属于相对狭窄的空间,发生轻微事故后,驾驶员如不能按照规定快速处置、撤离现场,将造成拥堵。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开启双闪应急灯,在车辆后方摆放三角警示牌,用手机拍摄车辆前、后及碰撞部位的事故现场照片,自行及时启动事故快速理赔程序。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最危险的是中间车道的车辆,易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其次是最左侧车道的车辆,然后是最右侧车道的车辆。因此,如果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撤离现场,应及时将车辆移至最右侧车道。

  根据相关法规,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警将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今后,交警部门将加强在快速路上的摩托化巡逻处置,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拒不撤离现场的当事人予以严厉处罚。

  短途上下班建议走地面道路,隧道内随意变道将被抓拍

  交警部门经过勘察和分析、研判发现,造成城市快速路通行不畅的原因还有其他几个方面。

  ●高峰期快速路车流量饱和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实际上,在交通高峰期,快速路上车辆多,通行缓慢,而快速路周边的地面道路相对来说更通畅,即便是加上等信号灯的时间,用时可能也比走快速路要短,所以建议短距离日常上下班的车辆在交通高峰期避开快速路通行。

  ●快速路隧道内随意变道

  我市王城大道快速路、古城快速路等快速路的隧道为合流式、分流式隧道,有匝道汇入的车流,也有主道通过匝道驶出的车流,车辆需要在隧道内变道,选择前往目的地的线路。一些驾驶员在隧道内有不提前开启转向灯,甚至不开转向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很容易造成后车急刹车,产生连锁反应,导致交通拥堵。

  今后,交警部门将加大对隧道内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的力度,对压线变道、不打转向灯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行人、非机动车乱入快速路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交警部门将继续采取刚性执法,对违法进入快速路的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和低速三轮车、四轮车进行处罚,形成严管重罚态势。目前,交警部门已在部分快速路进口处增设语音提示系统,对欲进入快速路的行人、非机动车等进行提示、劝返。

  此外,交警部门还依托市交警支队指挥控制中心的精准指挥,在城市快速路的关键点段安排民警执勤,并协调警保联动工作人员在快速路易发生事故的点段附近值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拥堵,可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刘成伟/文 记者 李卫超/图)

[ 责任编辑:崔利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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