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称:从今年暑期开始,有部分洛阳出租车司机往栾川送完游客后在县城载客营运,扰乱当地市场,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
市交通局回复: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1.依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2.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结合近期开展的暑期专项治理行动,我单位将组织县执法部门严查出租汽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起讫点两端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出租(网约)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若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清车辆号码,保留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28、110或65296660进行举报。
>>>点击查看原帖 ⑥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7000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