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别不法分子打着“创新销售模式”的幌子,以商品销售返利模式,承诺提供高额投资回报,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消费者对此应警惕。
近期,个别不法分子打着“创新销售模式”的幌子,以商品销售返利模式,承诺提供高额投资回报,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消费者对此应警惕。
前不久,家住西工区的张先生接到一个推销电话,对方自称是某红酒企业的销售顾问,该企业推出商品销售返利投资模式,投资者投资1万元,即可购得价值3万元的系列红酒。投资者可委托该企业将价值2万元的红酒代为销售,企业每月返还消费者一定利息,1年内返利2万元。“会不会有陷阱?”张先生心存疑虑。
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表示,以商品销售返利为名的非法集资是近年非法集资的典型手段之一,在此类非法集资案件中,企业无实际盈利能力,所销售商品标价严重虚高,一旦新客户投资不能支持老客户返利,资金链必然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谢亮提醒,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深入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性,既要考察有关企业是否合法,也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其吸收资金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的法律规定等,切勿盲目相信所谓的快速致富项目,以防上当受骗。(洛阳日报记者 戚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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