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是邪教,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包括绝大多数摆脱了“法轮功”组织控制的原练习者的共识。但是,还有“法轮功”组织的个别成员在李洪志所谓“法轮大法不是宗教,但是将来的人会认为是宗教,传给世人目的是为了修炼,而不是为了搞宗教。”的诡辩蛊惑下,仍然执迷不悟。
“法轮功”是邪教,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包括绝大多数摆脱了“法轮功”组织控制的原练习者的共识。但是,还有“法轮功”组织的个别成员在李洪志所谓“法轮大法不是宗教,但是将来的人会认为是宗教,传给世人目的是为了修炼,而不是为了搞宗教。”的诡辩蛊惑下,仍然执迷不悟。国外一些反华势力也故伎重演,硬把“法轮功”问题说成是“宗教信仰”问题,为他们打起“人权”旗号干涉中国内政寻找借口。
李洪志竭力鼓吹非宗教论就是千方百计的让“法轮功”习练者感到他们常人不同,其目的就是让“法轮功”习练者感到他们身上带有与人不同的东西,让“法轮功”和习练者抛弃常人社会的一切东西和情感,远离常人生活的圈子。李洪志“没有宗教的各种必须遵守的规定,没有庙、教堂,没有宗教仪式。想学就学,想走就走,没有名册,何‘教’之有呢?”一再强调“法轮功”不是宗教。实际上,“法轮功”不但有法轮大法研究会,还设立了总站、分站和练功点李洪志的非宗教论不但对宗教充满了仇恨,对人类社会也是骂声不休。李洪志说宗教是假的,贬低宗教道德败坏,不能度人,说宗教里的人都在为钱争地位,败坏着社会。李洪志在借否定和贬低宗教之机,竭力的企图把“法轮大法”说成是“真理的化身”。
从李洪志的“法轮功”非宗教论中可以看到,“法轮功”是一直在竭力的排除理性思维,在否定着人类社会的道德、法律和社会制度,在侵犯着人权,泯灭着人性,危害着社会。邪教组织实行“教主崇拜”,当它们用欺骗的手法把一个一样吃着五谷杂粮活在现世的凡夫俗子吹捧为无所不能的“超人”,以至完全代替或取消了传统的宗教世界中作为一切意义和价值本源的“终极形上存在”(一般表述为“神”或“上帝”等)时,对这个“超人”教主的崇拜就是地地道道的迷信行为,这个组织就是不折不扣的迷信团伙,与“宗教”不可同日而语。李洪志鼓吹“人间无亲人说”,“圆满说”和“白日飞升”。同时,李洪志把“法轮功”习练者说成是“身上闪着金光”,“走在神的路上”的“准神”,是来世上“救度众生”的,并通过给弟子高帽,抬轿子的方式,让弟子凌驾于社会之上。
李洪志抛出的“法轮功”非宗教论,不但在神化自己,而且是在标榜“法轮功”,是为了进一步把自己打扮成宇宙中的“最高神”,用教主崇拜的方式达到在精神上控制“法轮功”习练者的目的。为此,李洪志说信仰宗教等于白信,是在原地踏步,只能在常人的境界里轮回。“教主”李洪志目空一切,自吹自擂,声称自己高于释迦牟尼、老子、耶稣,能主宰宇宙,是降临在当今地球上的唯一救世主,只有他能把“不可救药”的人类度到另外的“美好世界”去等等。然而,人们眼里另一个真实的李洪志,却是一个为争一尺地皮对邻居大打出手的“小市民”,一个拿着“法轮功”练习者的血汗钱置别墅、买绿卡、出入赌博色情场所的“花花公子”,哪里有一点“神”气可言。“法轮功”非宗教论是为“法轮功”存在进行的粉饰和辩解,是在为“法轮功”不受法律约束做出的蛊惑、煽动和铺垫,是对人类社会道德和法律进行的否定。同时,“法轮功”的非宗教论也否定了宗教里神格化的精神领袖,抬高着李洪志神权地位。
李洪志通过非宗教论让习练者对宗教产生错误的认识,从而达到贬低宗教的目的,对习练者实施精神控制,以此来加强“法轮功”习练者对“法轮功”的归宿感,认同感,让习练者对“法轮功”产生依赖和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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