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全市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和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为载体,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着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全市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和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为载体,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着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新安县铁门镇蔡东村支部书记高金勇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的问题。2015年初,蔡东村支部书记高金勇私自将国家拨付给蔡东村的20万元“互助扶贫资金”中的15万元用于支付村修路欠款,剩余5万元借给蔡东村三户村民个人使用。2017年1月,新安县铁门镇党委给予高金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借给村民的5万元已追回。
洛宁县兴华镇毛原村原支部书记毛金涛违规套取到户增收扶贫款问题。2014年,时任兴华镇毛原村支部书记的毛金涛利用职务便利,隐瞒群众,伙同洛宁山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毛原村及该村80名贫困户的名义向相关部门申报毛原村豆腐加工项目。为通过项目审批,毛金涛和洛宁山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向相关部门提供了虚假发票、虚假协议,并私盖村委公章,骗取到户增收扶贫款32万元。2017年3月,洛宁县纪委给予毛金涛开除党籍处分,毛金涛与洛宁山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违法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规骗取的32万元已依法收缴。
宜阳县韩城镇冯庄村支部书记冯成现、包村干部王俊丽在精准扶贫方面失察问题。2016年,韩城镇冯庄村支部书记冯成现碍于个人情面,且为了申请扶贫项目,未按规定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二名村干部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分包冯庄村的镇机关干部王俊丽没有严格对该村认定的贫困户进行审核,造成了贫困户识别不精准,产生较坏影响。2017年2月,韩城镇党委给予冯成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俊丽党内警告处分,并将两名村干部退出贫困户系统。
下一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以履行监督责任、助推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查处干部作风问题、基层腐败问题为重点,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要求,采用“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对扶贫、发改、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和每年拟定摘帽的贫困县的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干部作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精准查纠干部“甩手”作风,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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