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在西工区召开烧烤治理工作现场会。会议透露,我市将坚持严管重罚,全面治理烧烤问题,本月底前,将彻底规范烧烤经营行为,不达标的烧烤经营全部关停(取缔)。
昨日,我市在西工区召开烧烤治理工作现场会。会议透露,我市将坚持严管重罚,全面治理烧烤问题,本月底前,将彻底规范烧烤经营行为,不达标的烧烤经营全部关停(取缔)。
按照要求,我市将取缔所有露天烧烤(含铁板烧、车载流动烧烤)。取缔车载式流动烧烤,禁止任何形式的露天烧烤和店外经营,推广使用具有油烟回收净化功能的专用烧烤工具,依法查处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按照规定,所有烧烤必须室(店)内烧烤、进店经营,严禁占道经营。室(店)内烧烤必须安装取得有关专业机构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做到达标排放。排气筒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禁止违规向环境敏感目标排放油烟或将排气筒与下水道等直排环境的通道连接。油烟净化设施必须全部开启、定期清洗、正常使用,保持达标排放,提倡使用清洁能源。
我市对烧烤夜市也作出规定。烧烤夜市周边70米范围内无城市居民住宅;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城市公共空间设置烧烤夜市。烧烤夜市必须室内烧烤,必须安装取得有关专业机构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做到达标排放。除油烟净化设施必须达到一定要求外,烧烤夜市还必须硬化场地,有给水和排水设施,有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设施,有水冲厕所,并明确卫生责任人等。
我市将对烧烤问题进行常态化治理,并坚持严管重罚。我市规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治。此外,在当地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市领导王敬林、李保兴等参加现场会。(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关于烧烤治理工作相关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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