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印发的《关于发挥职能作用精准监督执纪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至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前,纪检监察机关将在全市脱贫攻坚战中持续开展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精准查纠干部“甩手”作风,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
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印发的《关于发挥职能作用精准监督执纪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至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前,纪检监察机关将在全市脱贫攻坚战中持续开展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精准查纠干部“甩手”作风,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
《意见》指出,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区域,将扶贫、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卫生、金融、电力等14个职能部门和每年拟定摘帽的贫困县作为监督重点。畅通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巡查督查、部门监管、基层自查等5个渠道,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全方位监督,全面掌握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收集,逐件编号登记,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处置到位。
《意见》指出,紧扣中央、省、市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两个专项和5个渠道,围绕干部作风和基层腐败问题两个重点,列出负面清单。干部作风方面主要是精准识别不认真、扶贫政策不落实、资金项目不到位、责任落实不主动、帮扶措施不精准、考核评估不客观、督查巡查不细致、执纪问责不到位等作风“虚”“浮”“假”问题;基层腐败问题方面主要是落实政策优亲厚友、扶贫资金截留挪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项目审批吃拿卡要、筹资筹劳违规摊派、救助资金贪污侵占、惠农补贴虚报冒领、进入退出欺上瞒下等贪腐问题。
根据《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将组织明察暗访小组,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成效,督促解决问题,确保整治到位,不留“尾巴”。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对问题较小、情节较轻微的,及时教育提醒;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此外,还将加大典型问题和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通过媒体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向全社会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陈聚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