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洛阳市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 (第一批)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日报 2017.06.22 09:17

  为深入贯彻执行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为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在全市形成向环境污染宣战的强大声势和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从即日起,将选取一批环境违法案件予以通报。现将第一批环境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一、赵书林、樊卫民电镀厂位于偃师市岳滩镇,洛阳市公安局和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在联合执法中发现,该企业生产的电镀废水未经处理外排至厂区西南角渗坑内,涉嫌刑事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向洛阳市公安局移送该案件,公安机关已立案。

  二、伊滨区寇店镇赵伟电镀厂位于伊滨区寇店镇,洛阳市公安局和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在联合执法中发现,该企业生产的电镀废水未经处理外排至厂区外东侧渗坑内,涉嫌刑事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向洛阳市公安局移送该案件,公安机关已对涉案当事人王伟伟采取刑事拘留。

  三、洛阳万基炭素有限公司采用稀释手段排放废气污染物。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处以50万元罚款(洛环罚〔2017〕7023号),并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四、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因私设暗管违法排污,新安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处以20万元罚款(新环罚决字〔2017〕第004号),新安县环境保护局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向新安县公安局移送该案违法责任人员,新安县公安局对企业涉案的2名责任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五、洛阳市精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因拒绝检查,洛阳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处以1万元罚款。

  六、洛阳市太学染化有限公司采用稀释手段排放废水污染物,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处以5.3328万元罚款(洛环罚〔2017〕7031号),并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七、孟津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发现,李保民将除锈加工产生的碱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生产场所围墙外的渗坑。孟津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处以5万元罚款(孟环罚决字〔2017〕第11号),并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向孟津县公安局移送该案件违法责任人员,孟津县公安局对该案件直接责任人李保民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八、孟津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发现,张金生将镀锌废水通过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孟津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处以5万元罚款(孟环罚决字〔2017〕第9号),并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向孟津县公安局移送该案件。

  九、孟津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发现,王新民将镀铬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车间东墙边的渗坑内。孟津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处以5万元罚款(孟环罚决字〔2017〕第12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向孟津县公安局移送该案件,公安机关已立案。

  十、伊川县白沙镇伊川强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亿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配套建设的脱硫除尘设施不正常运行,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处以30万元罚款(洛环罚〔2017〕7010号),并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市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 责任编辑:马佳佳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品茶赏花 疏肝养血
品茶赏花 疏肝养血
  • ·得了痛风,到底该咋吃
  • ·挑战生命“禁区”,高难手术点亮七旬患者“新生”希望
  • ·新突破!市妇幼保健院成功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矫正手术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沟门村:品兴华豆腐 赏美景连连
  •  
    新闻排行
  • 2024版!洛阳将免费为市民游客发放1.3...
  • 《焦点访谈》聚焦洛阳:以花为媒 为文...
  • 洛阳120上线“短信视频呼救”功能
  • 4月20日至21日,洛阳公交将开通薛之谦...
  • 洛阳市委组织部研究部署部机关党纪学...
  • 4月19日牡丹花情预报
  • 谷雨至!洛阳最高气温明显下降 未来以...
  • 服务上“新”!自贸区洛阳片区开启社...
  • 洛职学子路遇有人受伤 上演教科书式救援
  • 开行40列!洛阳中欧班列实现一季度“...
  • 百姓呼声
    龙门石窟景区环卫工将垃圾倒入河中?
    轻微违停免罚政策为何不含本地车辆?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精彩热帖

    媲美

    白鹤镇花海

    “银丝”牡丹誉隋唐

    四月的绿色 仿佛春的裙裾
    /初绽芳容观牡丹
    /四月洛阳
    /天津晓月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