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分类分批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学生招生,非本学区学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5%以内……近日,市教育局发布2017年洛阳市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对我市中小学招生事宜做出明确规定。
对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分类分批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学生招生,非本学区学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5%以内……近日,市教育局发布2017年洛阳市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对我市中小学招生事宜做出明确规定。
招生时间:7月前后,我市各中小学开始招生
初中招生时间:5月底前,各小学要将审验过的本校毕业生相关信息上报至区教育局;7月10日至11日,进行初中招生跨区验证;8月11日,小学毕业生到毕业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8月15日、16日,小学毕业生到分配学校报到。
小学招生时间:8月8日、9日,各小学审验相关证件,发放入学通知书,安排入学相关事宜。
招生顺序:新生身份认定细化,分四批次入学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刘红卫介绍,去年,我市各中小学招生尝试进行了分类入学;今年,我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划片招生,各批次设计将更加科学、细致。
●我市中小学划片招生具体批次
第一批:房户一致
第二批:三代同住,且父母无房产
第三批:有户无房
第四批:有房无户的同一行政区学生
报名材料
监护人户口簿(户口迁入辖区时间以当年3月31日前为准)、住房证明。(有特殊情况的,受托监护人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学校审验,然后办理报名手续)
●当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超过学校招生规模时:各学校要根据自身招生计划、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等因素,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
当同一顺序的学生超过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录取。
“各学校要严格审验新生入学所需材料,认真做好学生身份认定工作,把好学区内学生入学关。”刘红卫强调,在确保学区内及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的前提下,若招生学校还有空余学位,拟接收的学生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分类上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接收。
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均不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以各种竞赛获奖、等级考证等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不借用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代学校进行招生考试。
特殊群体: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四证”齐全
●今年,对于进城务工人员和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子女,将按照应入尽入原则,依法办理入学手续。
这类学生报名时,须带齐“四证”:监护人持本人的身份证明、父母至少一方在居住地所在区的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或暂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所在区行政教育部门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服务学区,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就读,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学上。
●此外,今年我市将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区尝试“量化积分”入学办法,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量化积分”的主要要素:住房情况(以购买房产并实际入住为依据)、居住时限(以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为依据)、就业情况(以人社部门备案或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税证明为依据)、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提供的参保缴费信息)等。
防择校热:老城的孩子想去涧西上学?不允许
●户口在老城,想让孩子到涧西区上小学可以吗?这是不行的。为防止择校热,今年,我市各中小学将严格控制接收非本学区学生,彻底杜绝起始年级大班额,禁止招收跨行政区学生,非本学区学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5%以内。
各初中学校招录的政策外非本学区学生,要与学校签订跨学区承诺书,承诺在初中毕业参加普通高中招生时,不享受分配生资格,非本学区学生名单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积极探索同一辖区内小学直升初中的招生方式,辖区外学生入小学时即签订不享受分配生政策的承诺书。
阳光招生:公开招生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推进阳光招生。
招生政策公开: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在招生前要将招生政策、办法以网络、社区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内容包括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需要携带的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
录取结果公开: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录取学生名单等招生结果。
接受社会监督: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洛阳晚报记者 焦琳 通讯员 杜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