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调解、缓诉讼,灵活执行,为困难企业保留发展希望……这是栾川县人民法院开展的一系列“暖企行动”,为企业减压增效,精准发力、服务在前,降低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重调解、缓诉讼,灵活执行,为困难企业保留发展希望……这是栾川县人民法院开展的一系列“暖企行动”,为企业减压增效,精准发力、服务在前,降低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服务为先化解风险
近年,为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栾川县人民法院每年都会开展政法服务官活动,对县里的重要建设工程和重点企业实行“定点联系制度”。法官通过定期送法上门、案例宣讲、到企业巡回开庭、走访调研等途径,主动问需,进行诉讼引导,提供司法建议。
自去年以来,该院对15个重点企业和项目工程开展走访活动87次,来到8家企业就劳动争议、工伤损害赔偿等案件开庭审理11次,提供合同订立不规范、票据背书有漏洞等司法建议5条,均被企业采纳。
“政法服务官活动已经开展了好几年,从开始时的被动单纯审理案件,到现在企业主动咨询法律问题,在服务企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栾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俊晓说。
注重调解各方共赢
为减少企业诉累,实现发展共赢,栾川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企纠纷时,注重用调解方式结案,减少彼此对抗,努力实现双赢。
栾川县某服务公司有职工近200人,因程某拖欠公司房租,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交纳受到影响。去年6月,该公司将程某起诉到栾川县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该公司几十名职工与程某发生冲突,致使双方对立情绪更加严重,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造成重大信访隐患。
尽管案子调解难度非常大,为把双方损失降到最低,该院民一庭庭长姜伊兵还是决定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法官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分别组织职工代表和程某召开座谈会,听取、分析双方矛盾争议的焦点,探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和结合点。经过9天的努力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对有可能调解的案件就要努力进行调解,既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要保护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双方共赢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民一庭老法官李鸿洲说。
自去年以来,该院审理的137件涉企纠纷,92件都以调撤方式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共赢。
灵活执行助力发展
“既要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又要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这是一起25名村民申请执行某集团公司相邻权纠纷案中,执行法官的共识。
这一案件是因该集团公司发展陷入困境引发的,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处理,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还会引发不良后果。
为妥善解决这一纠纷,该院执行法官先后14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多次协商完善执行方案,经过两个月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该集团公司负责人郝某说:“法院的人性化执行,不采取强硬手段就把问题解决了,企业发展没有受到大的波动和影响。”
自去年以来,栾川县人民法院执结涉企纠纷87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主动开展服务该县部分金融机构改制,清欠贷款3600余万元,为金融机构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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