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牡丹文化节期间,为给广大游客营造良好的游园环境,即日起洛浦公园管理处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为期1个月的游园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违规养犬、携犬入园等行为。
在牡丹文化节期间,为给广大游客营造良好的游园环境,即日起洛浦公园管理处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为期1个月的游园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违规养犬、携犬入园等行为。
在集中整治期间,将重点整治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如洛浦公园东大门(洛阳桥处)、西大门(西苑桥处),以及珠江路口、丽新路口等附近的公园出入口和园内牡丹种植区周边。集中整治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早、晚游园高峰,以及双休日、节假日全天。
根据《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公民饲养犬只应当到公安机关办理饲养登记,领取准养证。携犬出户时间为20时至次日7时,携犬出户必须挂犬牌、系犬链,由成年人牵引。不可携犬进入公园、广场、风景名胜区、机关、银行、医院、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农贸市场、火(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对养犬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于无证擅自养犬的,公安机关将没收犬只,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洛阳日报记者 赵佳 通讯员 孙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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