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洛阳市环保部门获悉,根据气象预报和环境监测,明日起我市将有一次空气污染过程,可能出现连续2天重度污染。因此,明日0时至5日12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洛阳网讯 今日,记者从洛阳市环保部门获悉,根据气象预报和环境监测,明日起我市将有一次空气污染过程,可能出现连续2天重度污染。因此,明日0时至5日12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据了解,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行四级预警,即Ⅳ级(蓝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其中,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Ⅲ级(黄色)预警。
根据要求,黄色预警启动后,我市将采取一系列管控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火电(统调机组除外)、水泥行业(含粉磨站)、玻璃、铝工业、陶瓷工业、炼焦工业、石油炼制、钢铁行业、耐火材料(低温电器烘烤炉和不定型耐火材料除外)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除已停产的生产线和生产设施外,正在生产的生产线和生产设施,通过降低产能、原材料消耗、负荷和能耗等措施,日排放大气污染物比管控措施实施前的工况(非设计或满负荷能力)削减20%。
铸造工业、刚玉行业、水泥制品业、石材开采加工(保障电厂脱硫用石的石材企业,在无石头库存的情况下除外)、石灰工业等企业停工停产。所有企业在应急管控期间禁止点火起炉。
燃煤管控措施
全市域除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和居民家用燃煤设施外,10蒸吨(不含)以下燃煤锅炉暂停使用,其他在用锅炉必须达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停运。
禁燃区内除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和居民家用燃煤设施外,其他农用、商用和企事业单位的燃煤设施停用并拆除。取缔城市区所有散煤销售点和型煤加工点。其他区域取缔无照的散煤销售点和型煤加工点。
扬尘污染管控措施
全市各类施工(除应急抢险外)“六个百分之百”防尘措施落实到位,停止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作业,散流体露天混合、筛选和搅拌作业停工停业;水泥搅拌站、沙场、采石场停工停业;非冰冻期每日增加国省干道、县乡公路和城区道路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
机动车管控措施
大型货车和过境车辆绕行市区;禁止黄标车行驶;高峰时段加强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排放。
运输城市生活必需品(主要指米面油粮肉菜蛋奶等)的、转运污水处理厂污泥的、保障城市集中供热用煤的、保障电厂脱硫用石的大型货运车辆,在做好封闭措施的前提下,按照公安部门规定时间和路线市区行驶。
城市生活管控措施
实行“禁烧禁燃禁烤”措施,全市域禁止焚烧秸秆、树叶和垃圾,禁止露天烧烤和燃烧生物质烤火取暖。城市区和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餐饮单位营业;禁止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营业。
管控期间,市环委会将派出专项督查组、市直有关部门将派出行业巡查组、各县(市、区)政府将派出检查组,对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全天候、全领域专项督查、行业巡查和属地自查,重点是夜查和晨查。(记者 郭瑛 通讯员 赵亚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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