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从今年1月开始,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从今年1月开始,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的重点区域是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者相对集中的区域,也包括学校、医院、车站、农村集(庙)会、居民社区周边零售店铺。以饮料、白酒、保健酒(食品)、服装、鞋帽、保暖被等节日商品为重点商品。
从目前市民投诉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消费时多多注意:
1.假冒他人驰名(著名)商标;
2.仿冒包装,误导消费者购买;
3.通过不正当有奖销售等方式,有意制造市场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4.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霸王条款等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城区工商系统共立案101起,查扣涉案洋河、汾酒、泸州老窖等各种白酒1100余瓶,侵权“3M”口罩100余箱,假冒“莲花”味精390余袋,假冒鞋60余双,此外还有其他侵权商品,物品总案值十几万元。(洛阳晚报记者 潘立阁 通讯员 赵梅香 冯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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