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有条件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比例达到80%。
日前,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有条件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比例达到80%。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1提升老年人体育组织覆盖率
引导、支持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工作机构,按政策要求,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老年人体育协会兼职行为,聘用熟悉体育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人员从事日常事务。
积极推动老年人体育组织向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延伸,力争到2020年全市城乡老年人体育组织覆盖率95%以上。
2推进“一中心四河”体育设施建设
加快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推进城市“一中心四河”(市体育中心、洛河、伊河、瀍河、涧河)体育设施建设,推动老城体育公园、洛浦体育公园、洛阳伊河体育文化运动公园等体育设施建设,结合游园绿地建设将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场地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因地制宜地与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及其他服务老年人的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安排。
3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场所
通过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共和民办体育场地设施免费、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不断健全运营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人体育健身场所,对非营利性老年人体育健身场所按照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4打造老年人健身活动品牌赛事
市级重点打造“牡丹杯”全国老年门球邀请赛等品牌赛事,各县(市)区根据“一县(区)一品”战略,将当地自然、人文资源优势与老年体育运动结合,突出特色,打造品牌。
积极承办和参加全国、全省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省老年人文体健身优秀节目大赛艺术节等活动。
5开发体育健身消费市场
鼓励、支持相关行业积极发展老年人体育健身产品和服务,组织编写出版老年人体育健身丛书等。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性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引导、支持老年人体育组织积极参与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购买。
积极发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业,提倡、引导老年人健康投资和体育健身消费,大力开发老年人体育健身消费市场。
6根据老年人需求特点创编广场舞
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方法研究和体育健身活动指导,通过体育健身培训讲座和健身指导咨询等形式,普及体育健身知识,传授体育健身技能。
不断挖掘整理、普及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简便易行、科学、文明、有效的体育健身方法,根据老年人需求特点创编具有文化艺术内涵、体现科学健身理念、符合群众审美特点的广场舞作品。 (洛阳日报记者李三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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