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就是怕交警查,谁知道造成了执勤人员受伤,早知道事情这么严重,我一定停车接受检查。”今日11时左右,曾驾车挂倒执勤人员后逃逸的车牌号为豫C621S2轿车司机张某,前往洛阳交警事故大队投案并接受调查,面对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他向记者表示自己很后悔。
洛阳网讯 “当时就是怕交警查,谁知道造成了执勤人员受伤,早知道事情这么严重,我一定停车接受检查。”今日11时左右,曾驾车挂倒执勤人员后逃逸的车牌号为豫C621S2轿车司机张某,前往洛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投案并接受调查,面对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他向记者表示自己很后悔。
张某今年26岁,是一名“车迷”。今年3月份,他买了一辆二手的白色福特福克斯小型轿车(车牌号为豫C621S2),为了让自己的爱车显得与众不同,9月份,他给自己的爱车换了造型:加装了尾翼、排气管,加宽了轮胎尺寸、前后保险杠,改变了车标、车灯颜色……
11月30日20时50分许,张某驾驶着改装后的爱车,沿西工区春都路由东向西行驶,在接近春都路与国花路交叉口时,突然看到该路口有几名交警部门的执勤人员在开展夜查行动。随后,在距离该路口约50米处时,他驾车调头,计划驶离现场。
然而,张某在准备调头时,一名现场执勤人员发现了张某的可疑情况,便立即上前拦截。看到执勤人员来到车前示意停车,张某不但未停车,反而继续进行调头,使该名执勤人员被车辆挂倒。事发后,张某驾车迅速驶离现场。
“我的车是私自改装的,当时怕交警把车扣下,所以头脑一热就想跑。”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张某说,自己调头的速度比较快,当时没有察觉执勤人员被挂倒,且为了逃避执勤人员的检查,所以调头后加速离开。
事发后,市交警部门通过车牌号等信息调取了张某的个人信息,但因张某现居住地与市交警部门、市公安部门相关系统登记的地址不符,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依旧无法联系张某。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洛阳网也发布《豫C621S2轿车司机请注意交警部门在找你》一文,借助网络,告知张某应尽快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投案并接受调查,以争取宽大处理。
“张某不仅私自改装车辆,还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案发地辖区派出所,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的一名相关负责人说,待审理结束后,张某将依法被予以相关处罚。(记者 郭瑛 通讯员 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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