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方案相关内容,我市将2016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调整为2016年12月底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市政府根据调整后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时限,对黄标车淘汰补贴时限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近日,根据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方案相关内容,我市将2016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调整为2016年12月底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市政府根据调整后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时限,对黄标车淘汰补贴时限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我市将按照黄标车不同车型和登记年限,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的车主予以800元至1.8万元不等的财政补贴。
按照之前规定,2015年公告的黄标车,在2015年12月31日前淘汰的,按照补贴标准100%执行;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淘汰的,补贴标准降低30%;今年7月1日至8月31日淘汰的,补贴标准降低50%;今年9月30日以后不再受理上述补贴申请。今年公告的黄标车,在今年8月31日前淘汰的,按照补贴标准100%执行;车主需在今年9月30日前提出补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近日对黄标车淘汰补贴时限调整后,根据新规定,2015年公告的黄标车,在2015年12月31日前淘汰的,按照补贴标准100%执行;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淘汰的,补贴标准降低30%;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淘汰的,补贴标准降低50%;2017年1月31日以后,不再受理上述补贴申请。今年公告的黄标车,在今年12月31日前淘汰的,按照补贴标准100%执行;车主需在2017年1月31日前提出补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此外,“黄改绿”车辆补贴标准和时限,也参照调整后的黄标车淘汰补贴时限的要求执行。(洛阳晚报记者 郭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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