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将对涉及大气污染的“小散乱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在10月底前全部关停。
关停对象包括:国家界定标准内的“十五小”企业(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土法炼砷、土法炼汞、土法炼铅锌、土法炼油、土法选金等);“新五小”企业(小钢铁、小水泥、小炼油、小玻璃、小火电);小铝石窑、小石灰窑等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无环保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严重的企业。
对上述企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依法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吊销执照等措施。市民如果发现此类“小散乱差”企业,可拨打“110”或环保热线“12369”进行举报。 (洛阳日报记者 高峰 通讯员 赵亚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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