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继续对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
(第八批)
近期,我市继续对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举报内容:偃师市岳滩镇赵庄寨工业区豫州摩托车配件厂、邦豪纤钢厂晚上生产,废水直排雨水管道,喷漆、烧炭废气污染环境。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部分属实。上述企业位于岳滩镇赵庄街村、赵庄寨村等地,该区域存在数十家摩托车及配件企业。因市场原因,基本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部分企业存在喷涂、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等问题,未发现污水乱排。偃师市政府已责令存在问题的企业停产整顿,将全行业列入清理整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名单进行清理、规范。对岳滩镇镇长周志辉诫勉谈话,给予岳滩镇副镇长张建魁行政警告处分;对偃师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范存强诫勉谈话。
二、举报内容:栾川县潭头镇西河滩边建有十几家养鸡场,未建设污防设施,产生大量的养殖污染物和抗生素医疗废物,直排伊河或陆浑水库,严重污染环境。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部分属实。经现场检查,8家养殖场只有1家建有污染防治设施。养殖粪污等污染物排入井峪沟堆存,未直排伊河或陆浑水库。现场沟谷内有生活垃圾零星堆存,未发现抗生素等医疗废物。养殖粪污排放对井峪沟蛮营段造成一定污染。栾川县政府已责令养殖场8月底前完成污防设施建设;责成潭头镇镇长常光磊、县畜牧局局长王跃红、县环保局副局长刘建新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潭头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汤红章、县畜牧局副局长刘建峰全县通报批评;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张克涛、县环境监察四中队队长张建武、潭头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赵红星诫勉谈话;给予县动物防疫检疫潭头站站长张天忠、潭头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郭光立免职处分。
三、举报内容:伊川县天富活性钙厂、伊川县财发白灰厂排放烟尘、粉尘,气味呛人,污染环境。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部分属实。两家企业因存在未经验收擅自生产行为,县环保局已于2015年立案查处。目前,高山天富活性钙厂正在进行废气治理提标改造,财发白灰有限公司正在停产整改完善环保手续。7月31日检查时,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对原料进行了覆盖,无排放烟尘、粉尘现象和呛人气味。伊川县政府已责成有关单位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治理和整改任务。
四、举报内容:汝阳县中联水泥厂无环保手续。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部分属实。2008年该企业环评手续获省环保厅批复,能够按环评批复建设污防设施。2016年6月28日,经对该公司窑尾废气检测,各项数据均达标。但因卫生防护距离内村民未搬迁,该企业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2015年、2016年,该企业因两次未经验收擅自生产,被县环保局立案查处。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汝阳县政府责令柏树乡政府、县环保局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停产到位;在“三同时”验收前,严禁生产;由柏树乡政府协调尽快完成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任务。
五、举报内容:偃师市缑氏镇布村东大耐火厂与环评批复不符烧铝石,晚上厂内大型粉磨机磨铝粉,噪声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多次未解决。缑氏镇西家村一油漆厂,无任何手续,污染严重。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部分属实。7月31日检查时,东大耐火厂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迹象,企业布局、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未发现烧铝石情况。因市场不景气,企业未夜间生产。缑氏镇姬麦堆油漆调和厂规模小、工艺简单,存在未批先建并投产的环境违法问题,检查时其处于停产状态,但有生产迹象。偃师市责令其停产,拆除设备、清理原料,并对其强制断电。
六、举报内容:老城区曼哈顿小区滨河北路路段,车辆过往,噪声污染严重。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情况属实。经检测,该路段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超规定限制。主要原因是该小区距离公路最近处不足20米且道路车流量大。公安部门已在该路段安装交通违章抓拍设备,加强执法,及时查处超速和非法改装车辆;同时,督促小区加强绿化工作,减少噪声影响。
七、举报内容:偃师市首阳山镇后张砖厂、邢沟砖厂、石桥砖厂燃煤烧砖,大气、粉尘污染严重;偃师市到巩义市国道边多家鞋厂晚上焚烧废料,产生有毒气体,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处理情况:经查,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手工砖窑厂主要集中在首阳山镇后寨村,共计11家,均属私自建设生产。2012年,偃师市政府进行了专项治理,11家厂全部关停。2016年上半年,偃师市相关部门在巡查中发现,部分厂偷偷生产建设。自2016年7月20日起,偃师市政府对没有自行拆除的手工砖窑厂进行拆除,于7月23日全部拆除到位(追责情况同第四批)。2013年9月,偃师市鞋业废料无害化处置中心建成投用。根据处理量计算,98%的制鞋废料已被统一处理,个别分布于村庄角落的散户将废料乱倒或烧毁的现象时有发生,现已将零星倾倒烧毁点清理完毕。(追责情况同第四批)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