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至27日,十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召开。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2015年工作,也明确了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纲领和工作重点。
26日至27日,十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召开。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2015年工作,也明确了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纲领和工作重点。
坚持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规矩
1.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重点部署重点检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促进职能部门有效履职,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严肃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
2.严明组织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重点部署加强对市、县、乡三级党委、纪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干扰换届行为,对换届拟进班子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的廉政审查。抓住“关键少数”,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规定请示报告、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学历年龄档案造假、违规选人进人用人等问题。
坚持常抓不懈,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1.紧盯“四风”新变化,警惕穿上“隐身衣”
重点部署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变化,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隐形变异的“四风”越往后越要从严执纪。
2.做好“立规矩、正家风”的“必答题”
重点部署把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做好“立规矩、正家风”的“必答题”,将“正家风”的小题目做成“立规矩”的大文章。
坚持高压惩腐
1.三类情况将突出惩治
重点部署要突出惩治重点,防止带病提拔。以下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惩治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
2.把个人私欲与工作失误区别开来
重点部署对巡视巡察、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加强分析研判,对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把个人私欲与工作失误区别开来,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问责庸懒者、严惩贪腐者。
3.严查“跑风漏气”行为
重点部署严格执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制度,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对违反审查程序规定、违规使用审查措施、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坚持震慑常在,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1.探索实施交叉巡察
重点部署市、县党委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探索实施交叉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2.着力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
重点部署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重点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侵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
3.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巡察
重点部署市委巡察办要对常规巡察中发现的诸如征迁安置、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干部不作为、挪用惠农资金和扶贫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巡察。
坚持改革创新,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1.主体责任缺失将被严肃追究责任
重点部署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把责任压力向县乡、企业、学校党组织传导。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
2.探索归口(联合)派驻新方式
重点部署抓紧完成市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聚焦主业,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在单独派驻的基础上,探索归口(联合)派驻新方式。县(市)区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探索开展县级纪委综合派驻工作。
坚持压力传导,严查基层“微权”腐败
1.紧盯“小微权力”
重点部署紧盯“小微权力”,开展基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强农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甚至欺压群众的行为。尤其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政治任务。
2.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重点部署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对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也要通报批评。
坚持“严管厚爱”,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1.县级纪委要清理议事协调机构
重点部署市级纪委要继续巩固深化“三转”成果,县级纪委要主动改革内设机构、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真正把主要力量用在监督执纪问责上。
2.把敢于担当的干部选进领导班子
重点部署把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大盘子考虑,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各级纪委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对近年新进人员进行专项检查清理。
3.强化监督管理
重点部署对执纪违纪、以权谋私的乱作为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李江涛 通讯员 陈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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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2015年我市反腐倡廉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66个,处理党员领导干部552名,其中党政纪处理501名,处理县处级领导干部15名。
●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56个,涉及民生资金、土地征收、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共处理626人。
●共有127个党组织、241名主体责任人,34个纪检监察机构、61名监督责任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受理信访举报673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384件,初核1895件,立案2092起,处分2103人,包括36名县处级干部、299名乡科级干部;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8人。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219件;全市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01件。 (李三旺 李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