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昨日,市住建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动我市住房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自今年起开展住房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市建设,加快低碳生态城市发展步伐,到2018年年底,全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方案》对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发展举措、奖励政策、监督体系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我市将组建由市住建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洛阳市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负责绿色建筑项目的初审、推荐、报审及后期运营等项工作。
自今年起,全市新立项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此外,为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步伐,确保中欧低碳生态城市有序推进,市财政将对2016年至2018年年底前使用经省住建厅确认的新型墙体材料并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志的项目、使用建筑结构保温一体化技术的项目,给予奖励补贴。(洛阳日报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戚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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