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交警支队对全市“文明交通·亮剑行动”闯红灯交通违法整治情况进行通报。10月、11月,警方在城市区(不含吉利区)共查处闯红灯28928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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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 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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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交警支队对全市“文明交通·亮剑行动”闯红灯交通违法整治情况进行通报。10月、11月,警方在城市区(不含吉利区)共查处闯红灯28928例。
自10月1日起,我市开展了“文明交通·亮剑行动”,重点查处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行人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自行动开展以来,市交警支队在城市区有条件的路口增设智能升降杆,在路口设置警示、提示交通标志;在重点路口增加警力执勤,维持早高峰秩序,使城市区路口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善。
相关处罚
●驾驶两轮电动车、自行车闯红灯的,罚款20元
●驾驶两轮摩托车(燃油机动车)闯红灯的,罚款200元;无证驾驶的,罚款200元至500元,并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
●驾驶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闯红灯的,罚款200元;无证驾驶的,罚款500元至1000元,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
●行人闯红灯的,协助执勤1个小时;拒不接受教育的,罚款10元
● “对抗拒执法者,在警告、纠正无效后,将处10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洛阳晚报记者 陈兵 通讯员 谢育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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