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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连连看:一企业在周公庙围墙上设置橱窗广告 老城区城管局已责令其拆除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5.12.02 08:57

  位于定鼎南路东侧的周公庙,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日前,老城区城管局在巡查中发现,周公庙的围墙上居然挂着很多广告,不但与周边庄严、古朴的建筑格格不入,而且影响市容市貌。

  本期问题:

  周公庙围墙上挂满橱窗广告

  随着应天门遗址的开发建设,与之毗邻的周公庙也旧貌换新颜,红砖绿瓦的围墙,给这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添几分厚重。

  11月19日,老城区城管局的巡查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周公庙崭新的围墙上挂满了橱窗广告。昨日,《洛阳晚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在不足百米长的围墙上,挂有10多块橱窗广告,均为某活动的咨询报名广告。

  老城区城管局副局长张振峰表示,经查这些广告均为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设,执法队员立即下达了违法告知书,责令其于11月25日上午前来听取整改意见。11月24日,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设立广告牌需要审批,希望予以通融。11月30日,该公司的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希望能补办相关手续,遭到该局工作人员的拒绝。

  昨日,老城区城管局又对其下达了责令拆除违法行为通知书,限其于12月4日8时前将广告橱窗拆除。

  在文物保护单位设置广告?

  坚决不允许!

  为何老城区城管局拒绝其补办手续的申请,一定要责令其拆除呢?

  市城市监察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称,根据《洛阳市城市容貌标准》第二十七条规定,规划确定的政府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点和学校及周围建筑控制地带,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或拆除;逾期未改造、拆除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被拆单位或个人承担,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周公庙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即使是公益广告也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张振峰表示,老城区城管局将继续对此事予以关注,超过自行整改期限将坚决予以拆除。

  一周问题整改率排名

  城市区组:瀍河回族区、龙门园区问题整改率100%;洛龙区(含经济开发区)排名末位,问题整改率99.34%。

  重点委局组:市城市监管局、市停车办问题整改率100%;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排名末位,问题整改率为9.09%。

  一般委局组: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问题整改率100%;市人防办、市文物局排名末位,问题整改率为0%。

  企业组:中国联通洛阳分公司、中国移动洛阳分公司、洛阳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洛阳分公司、河南有线洛阳分公司问题整改率100%。(洛阳晚报记者 连漪 李卫超)

[ 责任编辑:周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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