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百姓问政》进行了今年第九场“耕地保护重长效”的现场直播,就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开发、保护以及土地证的办理等问题,接受了问政嘉宾的提问和评议代表的评议。对个别企业或单位违规使用土地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表示将坚决依法查处。
本场问政,市国土资源局出场的5名嘉宾分别是: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力争,副局长秦传钧、余培仕、孙金山、孟福祥
5名问政嘉宾分别是:
律师陈羽中、网友代表丁一、媒体人兰月、市民代表任少武和顾佳
办土地证,能否别再说“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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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为响应国家建设号召,我市唐屯村村民从涧西区整体搬迁到西工区,但在“老家”尚有少量集体土地。后来,因为无法耕种(被人倒满了垃圾),这些土地逐渐被附近的一家单位占用。为保障自己的权益,唐屯村村民决定为这些地讨个说法。2013年年底,经有关部门查证,这些土地被确权为“唐屯村的集体土地”,并按程序进行了土地测绘。此后为了办理土地证,他们每周都要往相关国土部门跑一两趟,并且每次得到的回答都是“快了,再等等”。直到今年8月,他们才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迟到一年多的“红本本”。
●问题:土地被确权后,办理土地证到底需要多长时间?国土资源局有没有相应的办理时限?
●回应:
余培仕:办理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只要资料齐全,在市行政服务大厅的国土部门窗口办理,时限是12个工作日;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因为要对同一批进行确权的土地统一公示,所以时间可能长些。目前,我们正在进行全市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今后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开发商非法占用土地,下达处罚决定书后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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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市民任先生在瀍河回族区徽安新城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承诺2012年年初交房,并且能办房产证。但2014年交房后,任先生发现,他的房产证办不下来,因为该小区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气愤的任先生遂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2015年4月,市国土资源局瀍河分局依法对徽安新城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河南正隆置业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同时对其非法占用土地23515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9元的罚款,共计罚款211635元。
然而,日前,《百姓问政》暗访组再次到徽安新城进行调查时,发现这个小区楼房依然在销售。
●问题:徽安新城从2010年开工建设到2014年被任先生投诉,历经4年国土资源局才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国土资源局平时是怎样监管的?受到处罚后,该小区楼房依然在正常销售,国土部门的行政处罚就是一纸空文吗?
●回应:
赵力争、孙金山:徽安新城小区楼房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商品房范畴。对其对外销售这个问题,我们将尽快向上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至于对其行政处罚一直没有执行到位的问题,我们也将派人督办,如果当事人拒不接受行政处罚,将按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良田荒芜多可惜,能否让村民先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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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后,洛龙区太康路办事处大东村先后有百余亩耕地被“以租代征”。但“租”了之后,这些往日的良田就一直荒芜,既不开工建设,也不让村民耕种,久而久之,竟成了垃圾场。为此,该村村民多次向办事处、市国土资源局洛龙分局举报,但他们推来推去,就是没人答复。
●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大东村的耕地荒芜四年多了,咋就没人管呢?
●回应:
赵力争:大东村的这块土地,根据我市的城市规划,是为高铁龙门站场站建设预留的。这期节目结束后,我们将和规划、铁路部门协商,力争拿出一个这块土地的临时使用办法,尽快使其复耕。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相互推诿、漠视百姓诉求的问题,我们将调查落实,进行追责。
开矿留下满山大坑,拍拍屁股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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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石井镇郭洼村、北冶镇裴岭村,由于周边山上有铝矿石,近年成了合法或不合法开采者频频“光顾”的地方。这些开采者开采之后,给当地留下的却是一个个尘土飞扬的大坑,不仅破坏了耕地、道路,而且给村民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
●问题: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村里、镇里都不管,也找过国土部门,人家让镇里解决,说有人来给复耕,但说了两三年也没人来”。
●回应:
秦传钧:根据有关规定,企业进行矿石开采后,应予以复耕,并且在开采前,就应持矿产开采证到国土部门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并缴纳复耕保证金。以上反映的问题,说明我们的监管还不到位,这两天我们就派专人去现场查看,保证3个月内解决开采后复耕等问题。(洛阳晚报记者 韩铁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