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14年,全市27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9600万元,其中,20%由政府补贴让利给了群众。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14年,全市27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9600万元,其中,20%由政府补贴让利给了群众。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全面深化医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作为首批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我市所辖9县(市)均被列入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我市分三批启动了所有县(市)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零差率销售,并以此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综合改革实施后,全市9县(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同城同价,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全市范围县域内县、乡、村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全覆盖。2014年,全市27家县级公立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销售额总计6.4亿元,取消药品加成9600万元,其中20%由政府补贴让利给了群众。(洛阳晚报记者 王妍 通讯员 史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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