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上半年,我市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83天;日前省环保厅公布的第二季度全省河流水质排名,我市的城中渠、伊河、洛河进入前十。
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上半年,我市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83天;日前省环保厅公布的第二季度全省河流水质排名,我市的城中渠、伊河、洛河进入前十。
●实施蓝天工程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半年,我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0.146m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4%;细微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0.083m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8%;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83天,达标率45.8%。
上半年,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火电行业治理、油气回收治理及2015黄标车淘汰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台机组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治理任务,5台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治理任务;已完成5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1座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正在进行。
下半年,我市将完成6台燃煤机组废气治理、7台燃煤锅炉安装在线监测、2条焦化生产线废气治理、3条玻璃生产线废气治理、32台燃煤锅炉拆除、1座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等任务,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实施碧水工程
上半年,我市洛河、伊河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责任目标要求,同时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日前,省环保厅还公布了第二季度全省河流水质排名,我市的城中渠、伊河、洛河的排名分别为第二、第六、第九。
下半年,我市将以城市河渠治理、水源地整治、工业企业废水治理为重点,深化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完成省定7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和7个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任务。
●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我市积极探索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上半年,全市共受理排污权有偿使用事项399项,收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205.06万元。
半年来,全市共下达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414份,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79起,下达处罚决定251项,罚款3017万余元。下半年,我市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执法联动,加大环境执法的威慑力。(洛阳日报记者 高峰 通讯员 王小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