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6月25日《百姓问政》第四期直播节目涉及的偃师市诚信停车场事故车辆收费问题目前事实已基本查明:3万元为救援费用,停车场未收取事故车辆停车费。偃师市交警大队已采取整改措施,严格妥善保管事故车辆和交通违法车辆。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6月25日《百姓问政》第四期直播节目涉及的偃师市诚信停车场事故车辆收费问题目前事实已基本查明:3万元为救援费用,停车场未收取事故车辆停车费。偃师市交警大队已采取整改措施,严格妥善保管事故车辆和交通违法车辆。(新闻回放>>>> )
偃师市交警大队大队长白智敏介绍,2014年8月1日,车牌号为豫M67395的货车与牛某驾驶的豫C87388货车(车主为李某)相撞,造成牛某死亡,两车严重损坏。民警勘查现场后,施救人员将双方车辆拖至偃师市交警大队租赁的偃师市诚信停车场。之前,偃师市交警大队已租用该停车场作为事故车辆和交通违法车辆的停放场所,并告知停车场管理人员不得收取事故车辆和交通违法车辆停车费用。
为确定损失价值,根据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到偃师市某汽车修理站进行拆检定损的要求,偃师市交警大队事故科在告知双方须按时将定损报告交回事故科后,于2014年10月13日为两车办理放车手续,偃师市某汽车修理站将双方车辆拖至站内。豫M67395车主于2014年11月16日交回定损报告,豫C87388车主李某直至2015年6月25日才将定损报告交回事故科。
诚信停车场负责人王某称,因停车场同时向社会车辆开放,之前事故车主李某在询问停车费用时并未明确向停车场告知其车辆为事故车辆,以致工作人员出现误解。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10月13日,诚信停车场并未收取也从未向李某索要过该车停车费。
《百姓问政》第四期直播节目播出前,李某等人曾到汽车修理站。该修理站负责人智某告知李某,智某已垫付事故双方车辆的施救费、吊车费、清理费共计3万元,李某听后返回,并未将车开走。
在警方调查中,修理站负责人智某承认临时用了事故车辆轮胎,并于调查当天将轮胎换回,李某反映的其他问题经警方调查并不存在,双方目前已就施救费和拆检工时费达成协议。
目前,偃师市诚信停车场管理权已全部移交偃师市交警大队,交警部门也在停车场醒目位置悬挂告示牌,告知事故车辆和交通违法车辆不收取停车费用,居民如发现违法行为可向交警部门举报。市交警部门预计,下半年我市多个事故车辆停车场投入使用后,将基本上满足本市事故车辆的停放需求。(洛阳日报记者 苏楠 通讯员 谢育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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