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教育局发布2015年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对我市初中招生进行相关规定。
昨日,市教育局发布2015年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对我市初中招生进行相关规定。
●关键词:大班额
今年,我市将继续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跨学区学生比例要逐年下降,学区内学生的比例要达到90%以上。在标准班额内(小学45人,初中50人),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招生;超过标准班额的,要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才能招生。各学校招收的新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在中小学学籍系统中进行学籍注册,超过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
对于出现大班额或“大班额”下降达不到50%的学校,校长将一律予以免职或解聘。
●关键词:孤独症儿童
残疾(或孤独症)少年儿童可在特殊教育学校或培智学校就学,也可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对于无法随班就读的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凡是本区内有特殊教育学校的,由各区安排到所属的特殊教育学校,目前暂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可到市特教中心就读。
●关键词:划片入学
全市普通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针对本辖区人口居住特点、人口密度、道路街道、小区楼盘开发、学校空间布局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情况,科学划分或调整学区,各区划片将于7月底前完成。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刘红卫提醒,今年与以往不同的是,划片就近入学的学生,若选择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也就是当择校生,初中毕业参加普通高中招生时,一律不得享受分配生待遇(分配生在中招录取时,可享最高降50分录取优惠)。
另外,各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种竞赛获奖、等级考证等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不得借用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代学校进行招生考试。
●关键词:新生身份认定
学生报名时,要携带监护人户口簿(户主必须是父母,户口迁入辖区时间以2015年3月31日前为准)、住房证(户主必须是父母)等证件。
有特殊情况的,受委托监护人应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学校审验,然后办理报名手续。
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子女,由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明(或暂住证)以及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材料,于7月15日前,到居住地所在城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居住地所在城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服务学区或者定点学校,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就读。
●招生时间
小学招生:8月12日、13日,各小学审验证件,发放入学通知书。
初中招生:各小学5月底前完成本校毕业生信息审验并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7月16日、17日,进行跨区验证;8月14日,小学毕业生到毕业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8月17日、18日,学生到所分配学校报到。
(洛阳晚报记者 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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