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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过七旬的陈老太太家住西工区美好家园小区。去年1月,她老伴儿因病离世,留下一张2011年投保的中国人寿保险单。之后,她拿着这张保单去索赔,直到现在也无果。保险公司要她提供她老伴儿的父母关系证明,但她老伴儿是个孤儿,这张证明上哪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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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身故一年多未获理赔,只因无法开父母关系证明
陈老太太说,2011年,她陪老伴儿一起去保险公司办理了国寿新鸿泰金典版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她老伴儿本人。这份保险前三年每年需要交5000元保费,六年后保险到期,被保险人不仅可以取回1.5万元的本金,还有分红。
按约定,陈老太太和老伴儿连着交了三年保费。不料2014年1月,陈老太太的老伴儿突发疾病去世。料理完后事,陈老太太让儿子拿着保单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洛阳分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称,在这种情况下,理赔需要出具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儿女四人的户籍证明开好了,可轮到老伴儿的父母关系证明,陈老太太感到为难了。
“老伴儿是个孤儿,打小在庙里长大,后来参军,复员后来到洛阳。保险公司说,要是我老伴儿的父母身故,需要证明何时何因在何地身故。这证明去哪儿开啊?”陈老太太说,他们先去了她老伴儿户籍所在的金谷派出所,派出所说开不了;后来又去社区,社区也说没法开。
陈老太太和家人曾多次去保险公司说明情况,但没有这张证明,保险公司说不能理赔。无奈,陈老太太拨66778866向《洛阳晚报》记者求助。
记者调查
保单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称证明是为规避风险
8日下午,在陈老太太家中,《洛阳晚报》记者见这份保单的保险责任包括满期保险和身故保险,因此被保险人身故后可以申请保险理赔。
11日上午,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洛阳分公司,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吴莲说,陈老太太的老伴儿购买的保险是一种银行理财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他本人,保单也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按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义务。
“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我们这样做,也是为了规避风险。否则,理赔过后,若被保险人的父母突然出现,发生遗产纠纷,我们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吴莲说。
陪您办事
证明实在无处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寻找解决办法
陈老太太说,老伴儿从来没有办过孤儿证,他的证件里也找不到有关父母的信息。“能开的证明我肯定开,这实在不知道到哪儿开啊?”她无奈地说。
我们把此情况告诉了吴莲。她考虑后提出:“是否可以到老人退休前所在的单位开具父母关系证明?”
陈老太太的老伴儿已退休20多年,单位是否能够开具相关证明?吴莲说,她会将此情况向领导汇报,寻找事情解决办法,随后跟陈老太太认真沟通。
办事结果
工作人员上门,为老人送去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表格
11日下午,陈老太太打来电话称,保险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给她送去一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的表格,表格填好后交社区盖章,之后由保险公司理赔。
事情终于有了眉目,陈老太太松了一口气,她说会让儿子尽快去盖章。
●诉求人评价:对晚报的《记者跑腿》栏目很满意,希望事情得到圆满解决(记者 杨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