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迎来了祭祀先人、纪念先贤、缅怀先烈的清明节。扫墓、祭祖、踏青、植树等习俗活动,体现了哀悼追思、承继民俗的传统美德。为更好地秉承传统,移风易俗,引领文明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我们倡议:
一、转变观念,追求文明。大力倡导朴素节俭、高雅得体、科学现代、健康文明的清明节风俗仪式和祭奠方式。鼓励通过种植一棵树、敬献一束花、朗读一篇祭文、清扫一次墓碑、召开一次家庭追思会等文明健康的祭奠方式,寄托对逝去先人的思念情怀。
二、传承美德,敬老孝亲。传承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孝亲的传统美德。倡导子女平时多尽孝,常回家看看,让老人安度晚年,乐享天伦。倡导丧事从俭,反对铺张浪费,斯人已逝犹忆影,从来简俭作家风。
三、摒弃陋习,树立新风。反对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祭祀活动,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反对在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反对在墓地、陵园燃放鞭炮及容易引发火灾的危险行为。
四、保护生态,呵护家园。倡导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增强费率观念、约束自身行为、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共同携起手来,维护生态安全,共同呵护我们共有的绿色家园。
五、合理安排,维护秩序。清明节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倡导广大市民群众合理安排祭扫时间,文明出行,尽量避免在高峰时段集中祭扫,避免造成人流、车流拥堵,积极维护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
我居文明城,我做文明人。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移风易俗,保护环境,倡导文明,树立新风,为提升洛阳文明程度,努力构建和谐美丽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洛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洛阳市民政局
201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