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精神,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精神,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我市预计有5.8万余户次小微企业纳税人可享受免税政策,全市预计可免税4200余万元。
只要是符合此次免税政策的小微企业,无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就可直接享受优惠政策。(记者 韩铁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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