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5日起,洛阳城市区8个路段禁止(限制)燃油助力车、老年代步车及低速四轮电动车通行。15日、16日,洛阳晚报记者在这些路段走访发现,低速四轮电动车并不多见,仍有一些燃油助力车和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行驶。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违规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警告,自4月1日起,依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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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助力车 老年代步车 低速四轮电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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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处罚】
一些违规上路者已受警告,下月违规或被罚款
由于缺乏管理和约束,燃油助力车、老年代步车、低速四轮电动车等小型车辆不守规矩的现象较突出,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隐患。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伟介绍,根据3月1日起实施的《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中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发布公告,自3月15日起每天7时30分至18时30分,市区中州路(定鼎路至七里河段)、王城大道(纱厂西路至开元大道段)、南昌路全段、九都路(南昌路至玻璃厂路段)、开元大道(龙门大道至王城大道段)、道南路(纱厂北路至丹城路段)、市府东街、市府西街8个路段禁止(限制)燃油助力车、老年代步车和低速四轮电动车通行。
其中,燃油助力车是指以燃油为动力驱动的两轮车;老年代步车是指以燃油或其他为动力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低速四轮电动车是指以铅酸电池、锂电池等为动力源,由功率不大于10千瓦的电动机驱动的主要用于中短途出行或景区、社区代步的四轮载客车辆。
“3月15日至3月底,对在禁行路段、限行路段上行驶的违规车辆驾驶人,市交警支队设置处罚缓冲期,主要以警告和批评教育为主。自4月1日起,民警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驾驶人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车辆。”王伟表示,15日、16日,我市在禁行路段、限行路段上违规行驶的燃油助力车、老年代步车、低速四轮电动车较以往大大减少。三类车的违规行为中,燃油助力车占的比例较大。对违规上路者,交警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警告。
3 【释疑】
挂“洛”字牌照四轮电动车也受限
对市民普遍关心的三类车禁行(限行)问题,洛阳晚报记者请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进行答疑。
●问:挂“洛”字牌照的大阳四轮电动车限行吗?
答:低速四轮电动车虽然上了牌照,但其动力、车型未发生实质改变,所以仍在限制范围内。
●问:在街上和景区行驶的巡逻、载客四轮电动车受限吗?
答:巡防四轮电动车、环卫保洁车等有公共服务职能的车辆,在禁行、限行的路段和时间内作业不受限制。景区用来载客的四轮电动车只能在景区内行驶。
●问:两轮摩托车属于燃油助力车吗?受限吗?
答: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可正常上路,不受限。摩托车与燃油助力车排量不同。排量在36毫升以下的为燃油助力车,助力车在工信部目录里面无备案,无法上牌照。排量在36毫升至50毫升的为轻便摩托车,超过50毫升的为普通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上路时,应持相应的准驾车型证件,并携带车辆发票、合格证。
王伟表示,市交警支队正在调研,对公告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如驾驶证如何办理、车辆如何备案等,待相关条款补充完善后,将通过《洛阳晚报》第一时间公布。(洛阳晚报首席记者 陈兵 实习生 谢怡/文 记者 杜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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