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6日在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曲海滨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执结案件186161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执结24281件,与上一个五年相比分别上升7.66%和15.34%。其中,2013年全市法院审执结案件38694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执结4768件,均创历史新高。
一、始终抓住执法办案这一中心任务,全面履行审判职能
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目标,通过公正廉洁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切实发挥人民法院保护权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
依法履行民事审判职责。
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
依法履行执行工作职责。
二、牢牢把握服务大局这一政治责任,积极助推经济发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中心工作上来,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开展工作,为大局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大力支持企业发展。
依法助推城市改造提升。
三、积极践行司法为民这一工作宗旨,切实保障民生民权
五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抓好民本司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加强诉讼便民利民。
深化司法民主公开。
妥善化解信访难题。
四、不断增强改革创新这一发展动力,完善法院工作机制
五年来,全市法院不断创新,为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努力提升司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
完善审判管理制度。
创新纠纷化解机制。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五、紧紧围绕队伍建设这一根本任务,大力夯实工作基础
五年来,全市法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确立了“一考双争、三大建设、五型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六、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外部监督,努力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全市法院强化党的领导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地将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和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之下。自觉报告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畅通联络渠道。
2014年的工作意见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法院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重大部署,扎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落实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是坚持不懈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四是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五是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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