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近年,我市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
打破二元结构 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我市各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综述之二
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近年,我市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市扶贫办主任杜中岳坦言,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还有54.6万,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返贫现象突出的现状还未根本改变。
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并回答了改革要达到什么预期、改革哪些领域、采取哪些措施等重大问题。
“《决定》强调了一个判断——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明确了一个目标——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市委农工委副书记智万一表示,《决定》不仅进行了顶层设计,而且提出了具体改革路径。特别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等改革措施,将切实增强基层实施改革的针对性、计划性和可操作性。
谈到《决定》提出的“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全省首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洛阳市广丰农作物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负责人李志钢说,如今,散户种粮,收益不大,通过流转承包、规模经营,打通二产和三产,效益十分可观。今后,国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做法,将有效打破农业分散经营格局,助推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和机械化。
“在农村,农民的财产权利不外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然而国家和集体占有比例高于农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史顺利称,《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这预示着未来农民在宅基地、土地方面增值部分,将获得更大分割比重,这让人很受鼓舞。
解决好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是重要途径。“现在的教育、医疗、文化设施和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市的教育质量要好于农村,医疗水平高的大医院也都在城市,这对我们农民是不公平的。”来自宜阳县赵保镇、长期在市区务工的孙保民,在路边阅报栏前阅读《洛阳日报》时,特别关注了《决定》中关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内容。“今后党和政府要下大力气,保障我们农民工同工同酬,还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不是简单地让农民到城市里来,而是要让农村在有些方面变得越来越像城市,让农民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和政策。”(记者 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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