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西工区捷佳商贸城内漆黑闷热,二、三楼的近300家商户遭遇断电,商场内几乎没有顾客。
“上个月我们就曾被断电两天。”商户陈先生颇有意见地说,捷佳商贸城是捷佳商贸有限公司租洛阳新亚洲实业有限公司的场地,再转租给商户的。因双方对租赁合同内容有异议,产生了矛盾。
陈先生说,26日,洛阳新亚洲实业有限公司在商场内贴出公告,称捷佳商贸有限公司拒交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金和费用,要从27日零点开始停电。随后,捷佳商贸有限公司也贴出公告,称他们已将商场内营业场所租金和水电费全额交纳,新亚洲实业有限公司属于无故停电,制造事端。
合同有争议
双方难和解
14时许,记者电话联系洛阳新亚洲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宁女士。她在电话里说,2009年12月1日,捷佳商贸有限公司和他们签订租赁合同,至2014年12月1日到期。按合同规定,捷佳商贸有限公司每年应向他们交纳20余万元的租金,但捷佳商贸有限公司只愿交纳6万多元,他们无奈才想到将商场断电。
而捷佳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女士说,新亚洲实业有限公司将商场的商务管理费、公共治安费和公共广告费也计入租金中,但他们从未履行过相关义务,如商场的售后、协调、安保、广告全由捷佳公司负责并支付费用。
“我们并非不交纳费用,而是觉得合同不合理,与对方协商也被拒绝。”李女士说。
昨日11时30分,经市房管局现场调解,捷佳商贸城已恢复供电,但两公司仍未达成和解。(记者 牛鹏远 实习生 杜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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