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简体 繁体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洛阳市交警支队开展了对我市行人、非机动车辆
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13.06.28 08:54

  “中国式过马路”是人们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种调侃。而由于警力不足、管理难度较大等原因,这一现象是城市交通治理中的“顽疾”。

  从6月3日起,市交警支队开展了对我市行人、非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近一个月过去了,整治行动进展如何,哪些难题亟待解决?记者近日进行了采访。

  陋习:法制观念淡薄是主因

  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大队长邢廷旭说,在此次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对“中国式过马路”的市民,依照法律法规实施选择性处罚方式。交通违法者必须从四种处罚方式中自行选择一种:一是缴纳罚款;二是在路口协助执勤20分钟;三是在配备学习资料和播放设备的执法岗点,现场学习交通法规30分钟;四是接受媒体曝光。

  这一较为柔性的执法方式,突出了市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者“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但只有少数交通违法者愿意主动接受学习教育。市交警支队的统计数据显示,从6月13日至21日,交警共对745人次进行了处罚,其中选择协助执勤的有431人次,选择现场缴纳罚款的有225人次,而选择学习交通法规的只有89人次,仅占总数的12%。

  相对于其他惩罚方式,选择学习交通法规既能省去罚款,又能避免“丢人”,却为什么少有人选?邢廷旭表示,这反映出大多数受罚者法制观念淡薄,认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也是造成“中国式过马路”普遍存在的根本原因。

  根治:靠处罚更靠自律

  邢廷旭介绍,我市交警部门路面警力总数不到400人,平时,同一时间在路上执勤的民警通常只有约80人。在疏导交通、保障道路畅通的同时,民警对于行人、非机动车的秩序管理有时很难兼顾。因此,要想根治“中国式过马路”,须提高市民自身素质,增强其自律能力。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伟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范畴。”然而,目前我市的地方法律法规对交通安全教育并没有细化职责。这一缺失,不利于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

  王伟表示,希望能够与各企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对交通违法人员较多的单位,在单位门口设置播放设备,连续播放、曝光;责成各企业、单位在其办公地内部显著位置,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标牌及交通违法曝光台,教育本单位职工、学生、居民爱护生命、遵守交通法规。

  措施:将建立“违法行为档案”

  王伟表示,目前市交警部门正在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和交管政策,探讨研究将“中国式过马路”交通违法行为与今后考驾驶证等办理交管业务挂钩,建立交警系统的“违法行为档案”,行人、非机动车辆被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将会对当事人的交管业务造成负面影响。

  同时,交警部门在以后的执法中,将会对行人、非机动车辆恶意交通违法和拒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交通违法者,登记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按照对机动车的处理程序,对违法当事人进行罚款。(见习记者 郭秩铭 记者 姜东)

[ 责任编辑:马佳佳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双胞胎变“难兄难弟” 医护人员暖心守护
双胞胎变“难兄难弟” 医护人员暖心守护
  • ·食指中指发麻 原来是腕管综合征作祟
  • ·“小儿外科天团”来洛坐诊,有需要的约起来!
  • ·小雪时节 巧用这种食材缓解咳嗽和气喘
  • 邻近小城访三苏,羊肉饸饹香久留
    邻近小城访三苏,羊肉饸饹香久留
  • ·初冬虽至 洛阳县区亦可捡秋
  • ·旅居小地方 沉浸慢生活
  • ·好客山东遇上老家河南 假期再现双向奔赴
  •  
    新闻排行
  • 阵风7级到8级!洛阳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 隋唐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牡丹石...
  • “交管12123”App上线新功能 10种...
  • 暖气漏水造成损失该由谁承担责任
  • 大风降温来袭 洛阳市民请注意防范
  • 寄往洛阳的一封家书
  • 栾川县协心村小伙儿周俊洁:返乡...
  • 隋唐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色彩斑...
  • 一览华夏锦绣 尽享国风盛宴
  • 在康养产业赛道上精耕细作(河洛谈)
  • 百姓呼声
    洛阳市图书馆自习室不允许小学生进入?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能否使用装修补贴?
    精彩图片
    新安县磁涧镇:丹...
    郭蓉怡:青春接力 ...
    中科信息产业园(...
    于延明:豆香四溢 ...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